根据工作需要,玉林市法院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含聘用制书记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公正原则;
(四)平等竞争原则;
(五)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学历、年龄条件详见各用人单位招聘需求);
6、具有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和一定的计算机中文录入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7、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8、近两年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9、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法院辖区内担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设立人或律师职务的;
10、其他不适宜担任编制外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职位及名额
详见附件《玉林市法院2024年度编制外工作人员(含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广西法院网,网址为:http://171.106.48.55:36993,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7日18:00。
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有关说明,详细了解招聘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注意事项等内容,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玉林市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信息表》一旦提交,所填信息将无法更改,请报考者认真仔细核对。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50—20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由各招聘法院政治部负责对报考者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审查。审查通过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及时重新填报相关信息。报名截止后,填报系统同步关闭,请报考者注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2、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考试前2日内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招聘考试的重要的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二)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满分100分。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务写作,不指定参考用书;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6月22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2、资格审查。用人单位负责对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笔试成绩及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排名并列的,一并进入。其中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的,符合全日制大学本科法律专业毕业或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包括A证、C证)的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但不占用笔试成绩排名名额。考生在接到资格审查通知后,应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速录技能测试。资格审查合格者,需参加速录技能测试。测试的形式为听打,即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速录技能测试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以准确率计算实际分数。速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打字速度60字/分钟以上,准确率60%以上为合格。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才能进入面试。速录技能测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面试
各招录法院从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一般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由各招聘法院负责通知面试入围人选进入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由各招聘人民法院自行组织。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用人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考察。报考者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确定人员考核名单并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才表现,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各招聘法院根据笔试、技能测试、面试、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报考法院网站公示。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招聘法院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招聘法院将拟聘人员名单统一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批。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按程序依次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招聘法院分别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设置半年的试用期。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根据报考岗位聘为聘用制书记员或其他编制外工作人员,由招聘法院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考核;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按招聘法院通知的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需按招聘法院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无法及时处理的,取消聘用。
五、薪酬待遇
薪酬标准参照所在用人单位同类人员薪酬标准核定。
六、其他事项
(一)在本次招聘中,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或其他聘用岗位且未能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的考生,其成绩保留到下一次全市统一公开招聘之前。用人法院有聘用制书记员辞职等情况而出现有空缺控制数量时或有其他聘用人员辞职的情况时,可提出申请,从通过面试的人员中分岗位按序补聘人员。
(二)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对本公告内容不清楚的,可拨打相应咨询电话咨询。咨询电话详见《玉林市法院2024年度编制外工作人员(含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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