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j9·九游会游戏中国官方网站 | 教学工作 | 科学研究 | 党建工作 | 学团工作 | 招生就业 | 校友专区 | 知识产权 | 下载中心 
站内搜索:
 
  下载中心  
 
 教师管理规定 
 学生管理规定 
 法学资源库 
 法律案例库 
 
  法律案例库
当前位置: 首页 > 下载中心 > 法律案例库 > 正文
 
徐介荣与东阳市虎鹿镇人民政府乡政府一审行政裁定书
2021年02月06日 21:23      浏览: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9)浙0702行初89号
原告徐介荣,男,1962年8月16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东阳市虎鹿镇燕山村
委托诉讼代理人叶华珍,浙江铁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东阳市虎鹿镇人民政府,住所地东阳市虎鹿镇厦程里村。
法定代表人单凯权,镇长。
出庭负责人胡振南,党委委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葛宇晗,浙江国翔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俊乔,浙江国翔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东阳市虎鹿镇燕山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东阳市虎鹿镇燕山村。
法定代表人徐忠明,村主任。
原告徐介荣诉被告东阳市虎鹿镇人民政府、第三人东阳市虎鹿镇燕山村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一案,于2019年2月19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同日受理后,正式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原告自愿于2019年12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撤诉条件,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等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徐介荣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25元(撤诉案件已减半收取,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审 判 长  徐 敏
人民陪审员  唐旭庭
人民陪审员  汪奕南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
代书 记员  叶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j9·九游会游戏中国官方网站官网 广西大学 四川大学 广西科技大学 武汉大学 中山大学 桂林理工大学 西大文学院 西大j9·九游会游戏中国官方网站 北大中文系
北京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玉林师范学院 梧州日报 西江在线 梧州法院 中国法院网 人民网

Copyright © J9·九游会「中国」官方网站  地址:梧州市万秀区富民三路82号